躲过了初一躲得过十五吗?这家号称借贷规模超20亿的P2P危险了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4日电 (张哲)2018年对网贷投资者来说是惨痛的一年,大面积的P2P“爆雷”让不少投资者血本无归。

  如今“爆雷潮”已成为过去,但其对市场影响仍未完全消除。有的网贷平台开启了“良性退出”之路,有的则显露出“爆雷”预警。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近日P2P平台小资钱包还被曝存在逾期不断、假标自融现象,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4个月内逾期额超2亿

  公开资料显示,小资钱包于2015年8月8日上线,是资易贷(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易贷”)旗下的一款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中介软件。官网数据显示,平台累计借贷金额为21.12亿元人民币。

  资易贷的法人代表为李兆民,实际控制人为潘博艺。同时,李兆民和潘博艺也是该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各持股25%。

  值得注意的是,小资钱包所属公司的法人股东,企动引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小资生活(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各持股25%)的高管和实际控制人也锁定在两个人身上——李兆民和潘博艺。

  刘伟(化名)是小资钱包出借人之一,他从2016年开始在小资钱包投标,两年内未出现过逾期情况,回款一直正常。直到2018年9月份,P2P行业涌现“爆雷潮”,自己在小资钱包借出的钱也几经逾期,迟迟未能收回。

  据刘伟介绍,在小资钱包出借人的维权群里,被逾期的出借人每天都会根据小资钱包APP的提示,将逾期记录截图发送至群内,并由专门的负责人员进行梳理统计。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月3日,小资钱包逾期标已达1120个,逾期总额超2亿。

  小资钱包出借人每日统计的逾期汇总标

  “我们的逾期金额和逾期标数量每天都在上涨,大部分出借人的款项都是从去年九月份逾期到现在。我们也集体赶赴小资钱包公司组织过维权活动,但公司方面一直推卸责任,说已经尽力请催收公司催借款人还款了,可是逾期款项仍无丝毫回款进度。”刘伟说,“现在小资平台的老总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不管我们怎么维权,他都没有表现出丝毫还款意愿。”

  中新经纬客户端以出借人身份暗访小资钱包公司办公点时发现,公司前台只显示小资钱包所属公司股东的商标,即资易贷(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企动引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当中新经纬客户端说明出借人身份及前来催款目的时,一位小资钱包负责人带领中新经纬客户端来到了一间“出借人接待室”。

  相关负责人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如今平台内出现大面积逾期,是因为借款人逾期未还款,平台现已通过催收公司对逾期借款人进行催收。

  “根据去年八月份的‘网贷108条’,若借款人方面发生逾期情况,平台不允许代偿借款人欠款而只能采取催收手段,若借款人仍拒不还款,平台则将采取司法途径,通过提起仲裁或诉讼的方式强制执行借款人财产,以归还逾期款项。”他说。

  小资钱包办公区 中新经纬 摄

  当问及出借人的资金去向时,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网贷108条”规定,小资钱包所有出借人的款项都存至其存管银行恒丰银行的子账户中,满标后再由该存管银行账号转至借款人账号。“从出借人投标到借款协议达成的整个过程中,平台都不曾直接接触出借人钱款。”上述负责人如是称。

  出借人资金去向不明

  小资钱包官网信息显示,根据国家《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已于2017年3月正式上线银行资金存管业务。其相关负责人也向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平台所有资金流水都在其恒丰银行的存管账户进行。

  截图来源:小资钱包官网

  然而,小资钱包出借人查询转账明细却发现,自己的诸多款项都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至各种商户或信用卡账户,交易类型也分别显示为消费、转账、充值、还款等。

  “按理说我们出借的款项应该直接转账给恒丰银行的存管账户,但实际上很多钱款都是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包括上海富友、证通等平台。收款方和交易类型更是乱七八糟,有饲料厂、汽配批发,还有网上消费、电话缴费、信用卡还款……”刘伟说。

  小资钱包出借人出借款转账明细

  对于上述情况,小资钱包方面向中新经纬客户端解释称,转账详情所显示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只是转账通道,钱款的最终去向实为其在恒丰银行的存管账户。

  为了证实资金的真实去向,出借人王先生拨通了其中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上海富友的客服电话以查询资金收款人,通话录音中,上海富友客服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手机号查询的结果为,资金收款方为资易贷(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即小资钱包。随后王先生向证通股份客服查询收款人信息,得到了相同的结果。

  2018年12月24日,王先生在前往小资钱包公司维权时当众播放了与证通股份客服的通话录音。当王先生于次日再次致电证通股份查询相关信息时却被告知,资金收款人信息为公司内部信息,只提供给警方,不提供给任何个人或单位。

  “之前我给证通股份打电话,他们都会协助查询收款人信息。但自从我在小资钱包播放了通话录音并质问公司人员后,他们就拒不提供相关信息了。”王先生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

  对此,浙江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汇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第三方支付公司拒绝当事人的正当查询诉求,并表示只向警察提供相关信息的做法,并无法律依据。

  “出借人作为转账操作的当事人,对其资金去向享有知情权。出借人向第三方支付平台获悉收款人信息的请求属于合理诉求。”杨汇说,“若该笔资金用于购买P2P理财产品,根据相关规定,P2P平台不能自建资金池,出借人的款项必须转至相应的存管银行账户。”

  另有业内人士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有些P2P公司为了降低银行转账手续费,会采取套码方式(假借消费、充值代替转账)操作转账,此种情况下,虽然资金实际上转至公司的存管银行账户,但套码手段本身也是违规的。

  银行流水错误百出

  出借人的资金究竟是否转入了恒丰银行存管账户?

  为一探究竟,小资钱包出借人集体向恒丰银行申请出示存款账户流水信息。但却被告知,由于该账户系小资钱包在恒丰银行所设,故相关流水信息也仅向小资钱包提供。几经周折后出借人拿到了小资钱包提供的部分银行流水,但流水明细却错误百出。

  “我们一共拿到过三份银行流水。第一份流水中的交易时间是完全错误的,和小资钱包APP显示的时间无法匹配,平台解释称,这是恒丰银行打印流水时时间戳设置错误所致。”王先生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

  “漏洞百出”的银行流水

  “第二份流水的交易时间可以与APP信息匹配了,但没有对应的借款人信息,我们申请列示借款人信息时,小资方面称只能列示逾期借款人的信息。第三份流水虽然添加了逾期借款人的信息,但交易时间再次出现差错……”他说。

  此外,小资钱包出示给借款人的流水单上仅盖有含“线上业务专用章”字样的印章,未加盖恒丰银行公章,印章中也无“恒丰银行”字样。出借人依此质问恒丰银行时,银行方面表示该“线上业务专用章”确实出自恒丰银行,对此类流水不加盖单位公章符合单位相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小资钱包和恒丰银行都表示双方存在资金存管合作关系,但在官方登记网站却未显示相关信息。

  中新经纬客户端查询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发现,在资金存管登记中,恒丰银行的委托人信息中共记载有6家公司,其对应的平台分别是华众金服、海易融、财米、向前金服、你我贷、钱牛牛,其中并不包括资易贷(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旗下的小资钱包平台。

  截图来源: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网

  虚构借款人,涉嫌刑事犯罪

  小资钱包出借人根据平台借款协议统计借款人信息发现,多个借款协议间出现了重复标号、同一借款人未还清款项继续连放贷的现象,甚至有些出借人根据协议信息联系到对应借款人后,却被告知该借款人并未在小资钱包借款。

  多个借款协议间出现了重复标号、同一借款人未还清款项继续连放贷的现象

  刘伟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多个借款协议中出现不同借款人的重复标号,有的借款人前期所借款项还未还清,就有新增借款协议。对此,有业内人士向中新经纬介绍道,正常情况下,P2P平台的每个借款协议都有对应的标号,重复标号情况则涉嫌违规,甚至有假标嫌疑。旧款尚未还清就有新增借款的,亦不合理。

  “有的出借人在款项逾期未收回后,开始尝试通过借款协议中的联系方式联系借款人,但联系之后才发现,对方要么是在几年前借的款并早已还清,要么从来没在小资钱包有过借款事实。”刘伟说。

  上海公安局的一份案件接报回执单显示,出借人报案称,其收到的借款协议中所列借款人并不存在协议所述借款事实

  此外,小资钱包出借人近期查询平台APP中的借款协议发现,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均被平台进行了脱敏处理,出借人无法通过平台协议获悉借款人详细信息。而在几个月前,出借人还能通过平台协议查询到对应借款人的个人信息。

  对此,杨汇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P2P平台存在假标、虚标行为的,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

  “P2P平台作为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中介’,有义务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的详细信息,不得进行虚化、脱敏处理,否则出借人难以判断是否应该出借款项,资金安全无法保障。”杨汇律师提到,“对于P2P平台存在假标、虚标行为的,则涉嫌违法自融、构建资金池,将触犯刑法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另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律人士称,若平台虚构借款人,以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吸收或变相吸收不特定多数人存款的,确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此外还有可能触犯集资诈骗罪。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在P2P行业,假标借款自融资金,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侦查的P2P平台不在少数。

  2018年8月3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在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对“好车贷”所属公司安徽省长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11月13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好车贷主要犯罪嫌疑人熊某在全球发布了“红色通缉令”。

  据悉,好车贷于2018年7月28日正式对外发布良性退出公告;7月31日晚间,好车贷突发公告,称该司实际控制人熊磊失联,资金链断裂,已无如期兑现可能。

  此外,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曾发布关于“一鼎金融”的案情通报,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该平台于2018年12月26日被警方立案侦查,平台实际经营人蔡某冬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8年响破天际的P2P“爆雷潮”虽已渐退,2019年爆雷“后遗症”的威力却仍不容小觑。一些不法平台在不断逾期、虚标自融的同时,甚至打着“相关规定不允许平台代偿”的幌子继续违规放贷。这些违规平台的存在,也正是阵痛期的P2P行业真正的病根。(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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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