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期间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增长83%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5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5日消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报告显示,“十三五”期间,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共5745万户,年均超千万户,较“十二五”时期增长83%。

  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新办民营涉税市场主体5600万户,占比超9成,且占比逐年递增。

  现代服务业占比持续提升。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数量占比明显提高,分别从2015年的10.02%、3.89%、2.84%提高至2020年的13.70%、5.45%、3.78%

  持续经营能力较强。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活力较强、成长性较好,成立当年即领用发票率和有税申报率稳步提升,整体存续率超过八成。

  五省份三大经济圈市场活力优势明显。分地域来看,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河南五省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超四成,三大经济圈市场活力优势明显。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经济圈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合计2404万户,占全部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的42%。

  税收贡献不断增大。新增涉税市场主体保持稳步增长,培育壮大了税源基础,客观上带动了税收收入增加,使得在近些年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税收收入仍保持了一定程度的增长,并有力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期间,新办涉税市场主体中,作为吸纳就业主力军的小微企业占比超9成,数量近5200万户。

  与此同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升至10万元;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30万元分步提高到100万元、300万元并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

  数据显示,2016年-2019年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累计达2369万户、减税4067亿元,2019年受惠企业达749.1万户、减税2517亿元,比2016年分别增长290.7万户、2230.7亿元。

  “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先后推出120条便利措施,审批事项由87项减少到6项,取消了61个税务证明事项,办税程序进一步简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十三五”期间,新增减税降费累计将达7.6万亿元左右,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达到2.3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2%,拉动全年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2020年以来,为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7批28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5万亿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吴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