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依法对中船重工原总经理孙波决定逮捕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7日电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7日消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孙波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孙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孙波简历

  1961年出生,1982年8月大连工学院船舶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毕业,2007年7月获得大连理工大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工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历任大连造船新厂造船技术所科长,副所长;经营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大连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12月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兼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公司总经理、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4月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简历摘自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