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推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8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推广的改革举措包括: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激励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方利益捆绑机制;科技金融创新,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容错机制;军民深度融合等方面。

  通知提出,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区域和有关省市、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金融创新、军民深度融合、管理体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取得了一批改革突破和可复制推广经验,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17年印发通知予以推广。之后,相关方面继续加强改革探索,形成了新一批支持创新的改革举措,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

  具体推广改革措施如下:

  (一)知识产权保护方面5项: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省级行政区内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跨市(区)审理;以降低侵权损失为核心的专利保险机制;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基于“两表指导、审助分流”的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

  (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方面4项: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激励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方利益捆绑机制;“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

  (三)科技金融创新方面5项: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基于“六专机制”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综合服务;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容错机制;以协商估值、坏账分担为核心的中小企业商标质押贷款模式;创新创业团队回购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所持股权的机制。

  (四)军民深度融合方面6项。

  (五)管理体制创新方面3项:允许地方高校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以授权为基础、市场化方式运营为核心的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以地方立法形式建立推动改革创新的决策容错机制。

  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推广清单

  图表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新经纬APP)

【编辑:万可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