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拟入股新包商银行?徽商银行:暂无回应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9日电(魏薇)1月7日晚间,徽商银行发布了一份公告,内容简短,但信息量颇大。公告中一次性提及了三个重要事项:参与发起设立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部分资产负债、根据一般性授权非公开发行内资股和H股股份。

  据多家媒体报道称,上述公告内容或与包商银行债务处置相关。1月8日,中新经纬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徽商银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其表示“暂无回应”。

  根据徽商银行公告,该银行董事会于2020年1月7日通过决议,拟计划一次性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参与发起新设一家省级地方商业银行,徽商银行持股不超过15%,该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其他参与方及具体持股比例以发起人协议以及监管机构批准为准。

  而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徽商银行或将入股新包商银行,“现在还在等最后的结果,没落地前各种可能性皆有。目前有多家城商行都在争抢新包商银行的异地分行和股权。”

  一位业内人士对中新经纬记者表示,据其所知,徽商银行是包商银行最大的同业交易对手,损失高达数十亿元,入股新包商银行可能为无奈之举。

  同时,董事会还通过了另一项决议,为提升市场地位和行业影响力,增强实体经济服务能力,拟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部份资产负债。

  此外,为减少参与上述交易对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快速有效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董事会于2020年1月7日通过决议,拟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该行内资股股份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其中内资股数量不超过17.35亿股,H股数量不超过6.95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该行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认为,从理念上讲,银行要摒弃规模情结和速度情结,不能只追求规模扩大和速度加快,要走更有内涵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同业业务赚钱快,前几年很多中小城商行和农商行依靠同业业务扩张规模,打破经营区域限制,现在后果已经显现出来。

  董希淼指出,从业务上看,同业业务、金融市场业务当然可以继续发展,但不能作为粗放扩张、规避监管的手段。同业业务要依法合规、审慎发展,特别是要打破“刚兑信仰”,并注意分散经营风险。(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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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