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控股再审申请被驳回,最高法裁定陆风X7外观抄袭路虎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9日电(付玉梅)曾轰动一时的陆风X7抄袭路虎一案近日又有新动态。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江铃控股就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捷豹路虎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2019年12月16日,最高法驳回江铃控股二审再审申请,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裁定陆风X7抄袭路虎揽胜极光设计。

  这也意味着,这场长达3年半的外观专利之争或将正式谢幕。

  路虎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事情要从5年前说起。2014年11月,江铃控股旗下陆风系列推出陆风X7,是陆风汽车首款中高端SUV车型,在广州车展首发亮相。上市后,陆风X7不论是整体外型、车身大小,还是侧面视觉、灯组设计都与路虎揽胜极光相似度极高,因此引发业内争议。

  2016年6月,捷豹路虎正式控告江铃汽车生产的陆风X7车型抄袭,引发了一场专利之争。路虎公司认为陆风X7侵犯路虎2011年11月24日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而江铃汽车否认侵权,并称陆风X7具有自主的外观设计,申请时间为2013年11月6日。

  随后,路虎和陆风双方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无效请求,判对方的外观设计专利无效。不过最后双方的专利都被判无效。

  紧接着,捷豹路虎公司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后胜诉,陆风X7的外观设计专利最终被宣告无效。路虎便联合专利复审委员会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决,以陆风的专利设计与路虎的对比设计未具有明显区别为由,再次认定陆风专利无效。

  此次江铃控股仍就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申请再审。不过,此次判决结果显示,其申请已被最高法驳回。最高法认为,X7外观设计同揽胜极光并无明显区别;此外,揽胜极光的“悬浮式车顶设计”构成其独特设计特征。

  而除了专利之争,江铃控股也因抄袭捷豹路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被罚款。2019年3月,北京朝阳法院认定由江铃控股旗下的陆风X7汽车外观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江铃控股立即停止包括生产、展示、预售和销售陆风X7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捷豹路虎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总计150万元。

  彼时,网上还有笑称,陆风停产后,车主“十几万开路虎”的梦想破灭了。而不少国内车企中神似国外名车的车型也在这起案件中被牵连讨论,其中最经典的莫过于被称为“保时泰”的众泰汽车。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市场上外观雷同的车型并不少见,不少车企一直背负着“山寨”之名。而有关车辆外观侵权案件并不多,胜诉的更是少之又少。这或许是上述案件引起高关注度的原因之一。

  如在2004年,本田曾指控双环汽车的来宝侵犯了本田C-RV汽车的外观设计专利,但随后双环汽车反诉本田侵犯其名誉权。没想到耗时12年,法院在2016年驳回了本田的诉讼请求,并判处本田赔偿双环1600万元。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江铃再审被驳回,对汽车产业专利保护有重要意义。(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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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熊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