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规范来了 “上路”拟满足这些条件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1日电 工信部网站11日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申请用于示范应用的车辆应在相应道路上进行过不少于240小时或1000公里的道路测试,并且在测试期间未发生道路测试车辆方引起的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事件。

  征求意见稿提出,道路测试主体作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提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组织测试并承担相应责任;示范应用主体作为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示范应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各省、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其行政区内选择有代表的道路、区域用于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应用,范畴由道路进一步扩展至区域,且包含高速公路,但因为无论是道路测试还是示范应用,仍处于测试阶段,为保证安全并非开放所有的公共道路和区域。

  示范应用方面,征求意见稿称,申请用于示范应用的车辆应在相应道路上进行过不少于240小时或1000公里的道路测试,并且在测试期间未发生道路测试车辆方引起的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事件。申请进行示范应用的路段或区域不应超出道路测试车辆已完成的道路测试路段范围。

  同一地区申请示范应用的车辆原则上不得超过50辆。确有需要增加的,应在实际开展示范应用3个月后,在示范应用实施情况良好的基础上申请增加车辆数量。

  此外,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特别是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路段、区域周边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的时间、项目及安全注意事项等。道路测试车辆、示范应用车辆应当遵守临时行驶车号牌管理相关规定。未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上路行驶。

  工信部还要求,道路测试车辆、示范应用车辆车身应以醒目的颜色分别标示“自动驾驶道路测试”或“自动驾驶示范应用”等字样,提醒周边车辆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注意,但不应对周边的正常道路交通活动产生干扰。车辆在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过程中,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不得搭载危险货物。(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