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严查"先买房再补社保":违规房企将被停发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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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31日电 为打击“先买房再补社保”骗购行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销售和虚假宣传等行为查处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先登记支付房款、后补交社保或个税”方式销售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三亚市住建局表示,近期,接到群众反映,称个别房地产项目销售时宣称“岛外居民可以先登记买房,支付部分或全部房款,再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两年(五年)后办理相关购房手续”。此类行为意图规避相关调控政策,严重扰乱了三亚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且存在较大社会和经济风险。

  为此,三亚市住建局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房地产项目销售场所的检查力度,并现场核查房源销售情况,开发企业应予以配合。

  二、对于检查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先登记支付房款、后补交社保或个税”方式销售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处理方式为:一是对购房人,5年内不得在三亚市购房;二是对开发企业已批准预售房源网签量未达到70%的,不再核发新的预售许可证;三是对中介机构,取消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相关人员禁止在三亚市从事房产中介业务。如涉事企业和个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购房人,将通过主流媒体予以曝光,同时列入三亚市诚信体系“黑名单”。

  2018年4月22日,海南发布严格的限购政策,实施全域限购。

  其中,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在上述区域之外,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此后,针对出现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市县加大房地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销售和虚假宣传行为,发现则从严从重处罚。

  据海南日报2018年12月报道,海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强调,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督促当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销售现场或办公场所张贴公告,严禁岛外居民通过补缴社保或个税骗购住房,违反规定的将进行严厉处罚。并要加大督导问责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引导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