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继晔:违规查询账户信息被罚 银行合规意识须提升

  中新经纬1月31日电 (王蕾)近年来,银行违规查询用户信息现象屡禁不止。1月17日,因违规查询账户信息,北京银保监局责令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中关村分行改正,并给予罚款50万元。1月20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因案防管理不到位、客户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被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人民币19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东亚银行、成都银行和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等多家银行因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客户信息管理不善等问题被罚,累计罚单金额达数百万元。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资本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法学会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胡继晔接受中新经纬专访时表示,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趋严,银行从业者须加强这方面的合规意识。

  “商业银行法(修改)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保监会已起草形成了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字数是现行商业银行法的两倍多,该修法草案中对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的规定已经非常明确。”胡继晔说。

  胡继晔指出:“从开年来的处罚情况可以看出,监管层对于商业银行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要求几乎是按照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的精神来进行的。当然,已经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也都对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处罚提供了法律依据。”

  现行《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八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违反本法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胡继晔表示,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相比现行法律,加大了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因此按照现行法律顶格罚款正是体现了这个趋势,也表明了监管层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的监管态度和思路。

  胡继晔强调,商业银行法修订更注重维护金融安全、数据安全,并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且与相关施行法律和其他重大立法修法工作保持有序衔接,银行从业者须加强数据安全意识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系统学习。(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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