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培科:全面实行注册制下“打新”等特权获益或将改变

  中新经纬2月2日电 (王蕾)A股市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时代来临。2月1日,证监会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证监会规章及十多项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征求意见。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同步就修订各项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华夏思享智库专委会主任苏培科接受中新经纬专访时表示,本次全面注册制制度安排包括一系列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资本市场朝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迈进,突出了把选择权交给市场这一注册制改革的本质。

  改革将显著提高A股市场质量

  本次改革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主要包括完善发行承销制度,约束非理性定价;改进交易制度,优化融资融券和转融通机制;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畅通多元退出渠道;加快投资端改革,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同时,支持全国股转系统探索完善更加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基础制度。

  “统一注册制度,各项制度都进行适当完善,对A股市场长远发展产生重大利好,有利于A股市场生态的健康发展;可以减少人为的行政干预,强化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通过完善退市制度,然后全面实行注册制,实现‘出口’和‘进口’双优化,将显著提高A股市场质量。”苏培科说。

  他认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注册制改革是一个板块、一个板块进行试点,稳慎推动到全面放开。在此过程中,上交所新设科创板,深交所改革创业板,合并主板与中小板,新三板设立精选层进而设立北交所,建立转板机制。改革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板块架构更加清晰,本次改革重中之重是上交所、深交所主板,也是注册制改革从增量改革逐渐过渡到存量改革、A股市场从核准制稳妥有序过渡到全面注册制的最终关键步骤。

  分段式管理是注册制改革的一个进步

  证监会表示,这次改革将总结试点注册制经验,推广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进一步完善注册制安排。一是优化注册程序,坚持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相互衔接的基本架构。二是统一注册制度。整合上交所、深交所试点注册制制度规则,制定统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交所注册制制度规则与上交所、深交所总体保持一致。三是完善监督制衡机制。证监会加强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督促交易所提高审核质量。

  “核准制跟注册制最大的区别就是有没有实质性的审核。本次制度安排明确了权力审核的边界,要求整个过程都要接受市场的监督,为全面市场化注册制打好了基础。”苏培科说,同时也强化了放管结合的改革理念,加大了发行上市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他表示,本次全面注册制改革的亮点之一是强调了前端“申报即担责”原则,压实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责任。以往IPO申请后未能上市的公司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美国市场,即使审核没有通过,如果在注册上市环节存在违法违规或信息披露造假等问题,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美国证监会作为公诉主体对其进行公诉。本次通过对注册前端采取严格监管措施,让不具备发行条件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也将有效缓解此前所有公司“冲关”IPO导致的上市“堰塞湖”现象,想上市的企业会自我审视自身条件,而非去“冲关”。

  “对上市前端、中端、后端采取分段式管理,也是注册制改革的一个进步。”苏培科说。

  特权获益或将改变

  本次征求意见文件对新股发行价格、规模等不设置任何行政限制,也为IPO发行价格改革做好了铺垫。苏培科表示,此前由于A股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价格存在割裂,因此有人在新股发行时申购后在二级市场快速变现,形成了一个以“打新”为主的固定特殊利益群体,很多大型机构也参与其中,导致上市股票价格被提前攫取,二级市场表现并不乐观。未来新股申购机制改革将进一步取消发行价格的行政限定,通过“打新”在二级市场快速获利的情况才有可能改变。

  “只有发行制度全面市场化改革之后,才能够遏制特权资本在股票市场通过特权获益,让市场回归真正的市场主体,届时权利寻租、IPO三高、企业上市融资难、壳资源爆炒等都会趋于理性。”苏培科说。

  苏培科强调,未来注册制需要司法追溯、赔偿机制、集体诉讼制度和严厉的退市机制等基础制度密切配合,不然注册制效果也会打折扣。(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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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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