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争取为参与疫情防控的社区志愿者适当发放补贴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18日电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18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强化社区网格化防控体系,切实做好疫情监测、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环境整治、困难帮扶等各项工作,切实把社区防控的“网底”兜住、兜实。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要求,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要统筹防控疫情和服务群众工作,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尽可能方便社区居民生产生活。要推动社区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关心基层工作人员,积极向各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联防联控机制汇报,完善社区防控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压减不必要的材料报表,协调改善社区工作者防护条件。组织开展面向社区工作者的简易培训,支持开发适应社区防控工作要求的信息化产品。争取各地党委和政府重视支持,为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的专职城乡社区工作者适当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并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志愿者适当发放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的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办理专属保险。帮助解决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家庭实际困难,探索开展社区工作者心理健康评估。加大对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表扬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社区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在总结社区防控工作经验基础上,探索建立社区应急管理体系。要运用党委和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充分解读加强社区防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主动回应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共性问题,要大力宣传社区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为做好社区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中新经纬APP)

【编辑:吴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