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逐步扩大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范围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1日消息,近日,发改委、央行、工信部、财政部等2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指出,降低车辆通行和港口物流成本,逐步扩大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范围,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或大型物流企业等发起物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拓展市场化主动融资渠道。

  《意见》介绍,2019年实施铁路货运增量行动,国家铁路货物发送量达到33.68亿吨。

  《意见》共涉及7个方面25条内容,在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方面,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家物流骨干网络的关键节点,选择部分基础条件成熟的承载城市,启动第一批15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培育形成一批资源整合能力强、运营模式先进的枢纽运营企业,促进区域内和跨区域物流活动组织化、规模化、网络化运行。

  降低车辆通行和港口物流成本方面,《意见》指出,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修订出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完善货车使用ETC非现金支付等优惠政策。深入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范围。降低水路运输过闸费。进一步清理港口收费,合理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同时,《意见》称,加强投融资支持方式创新。按照“扶优做强”原则,研究设立国家物流枢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国家物流枢纽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或大型物流企业集团等发起物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加强重要节点物流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拓展市场化主动融资渠道,稳定企业融资链条。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在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范围内开发基于供应链的金融产品,引导和支持资金流向实体企业,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