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1日电 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应对疫情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好外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近期发改委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通知》指出,积极帮扶外资项目和外资企业复工复产。各级发展改革委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把外资项目和外资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重要工作。

  《通知》提到,全面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之外的外资项目,不得设置单独针对外资的准入限制,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内外资项目均需核准的,其他外资项目由地方发展改革委实行属地化备案管理。对于负面清单之内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外资新建项目或并购项目,根据股比、高管要求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其中,总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3亿美元以下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委核准。落户自贸试验区的外资项目,按照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执行。

  《通知》强调,完善外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外资项目备案、核准机关要加强与同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完善项目监管,监督检查应当尽可能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以避免重复检查增加企业负担。省级发展改革委要通过在线方式抽查备案外资项目,加强对负面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负面清单规定的情形及时上报,并依法予以处理。

  《通知》还提到,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近期发改委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本次修订拟进一步扩大鼓励范围,促增量和稳存量并举,聚焦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潜力。请省级发展改革委结合本地区实际,根据招商引资情况、外资项目和外资企业诉求、产业发展方向等,会同商务等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需增加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条目建议,于3月17日前报国家发改委。(中新经纬APP)

【编辑:徐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