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家底分红?华宝股份派息24亿收深交所关注函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3日电 昨日(12日)因现金分红超过全年净利而引发热议的华宝股份,今日(13日)午间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确定依据,以及是否会对公司的可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12日晚间,华宝股份发布2018年年度报告。年报显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0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送现金24.64亿元(含税)。由于上述分红金额高于公司2018年归母净利润11.76亿元,华宝股份一时间引发市场热议,更有股民称其为“良心企业”。

  不过,根据华宝股份十大股东明细资料,公司第一大股东华烽国际投资控股(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华烽国际”)持有公司4.995亿股股份。以上述分红方案计算,华烽国际将获得近20亿元现金分红,占比超8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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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在一部分人拍手叫好的同时,也不乏批评者。看到分红的大头流进大股东腰包后,不少网友感叹华宝股份“套路深”。有网友调侃:“自己分给自己了,十个一字板。”另外有人表示,“割韭菜换手法了”。还有网友提出建议:提高对割韭菜的处罚!

  华宝股份公布分红方案不到一天后,深交所即下发关注函。深交所提到,本次利润分派现金总额占华宝股份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总额的97.91%,要求说明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确定依据、是否会对公司的可持续经营造成影响,以及高比例分红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除了本次分红,深交所还在关注函中提及公司上市当年高比例分红的情况。资料显示,华宝股份于2018年3月在创业板上市,2018年6月5日晚间,公司发布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决定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送现金1.23亿元(含税)。

  深交所向华宝股份提出要求:详细说明上市当年进行高比例分红的具体原因,与招股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补流的必要性是否前后矛盾,是否存在将募集资金间接用于利润分配的情形。

  经济学家宋清辉认为,近年来,证监会一直在积极倡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推动上市公司不断提高现金分红水平。从这点来讲,华宝股份积极分红,是值得鼓励的。不过宋清辉也表示,上市公司的分红也应该适度,不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避免掏空家底。(中新经纬APP)

【编辑: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