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被责令改正!托管业务违规、合规管理不到位

  中新经纬3月13日电 13日,浙江证监局网站披露关于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浙商证券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核心业务岗位人员不具备2年托管业务从业经验,托管业务办公场所未独立,基金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不完善,对托管部门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及投资基金管理不健全,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2号)第八条第三项、第十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对资产管理子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2号)第四十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要求公司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各项业务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并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提交书面整改和问责报告。

  企业官网介绍,浙商证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综合性证券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9日,2006年8月更名为浙商证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注册资本45.74亿元。浙商证券于2017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878,是浙江省首家国有控股的上市券商。

  二级市场上,截至13日收盘,浙商证券跌0.58%报10.27元,总市值470亿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