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现天价罚单!保荐人未履职,摩根士丹利被罚2.24亿港元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4日电 香港证监会官网14日披露多项处罚消息,其中,香港证监会对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下称“摩根士丹利”)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原因是摩根士丹利在担任天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合”)在2014年的上市申请的其中一名联席保荐人时,没有履行其应尽的责任。

  香港证监会调查显示,摩根士丹利没有遵从《操守准则》第17.6段内有关尽职审查会见的具体指引。

  香港证监会的处罚依据有三点,一是天合介入尽职审查访谈。摩根士丹利与十名天合客户进行了访谈,但没有就安排尽职审查访谈或确认访谈的模式及地点,直接与天合客户联络。相反,是由天合通知摩根士丹利有两名客户未能出席面对面访谈。

  其二,摩根士丹利没有处理访谈中出现的预警迹象。摩根士丹利最初曾要求与天合的最大客户(客户X)在其办事处进行访谈,在访谈结束时,客户X的代表拒绝出示其身份证及名片,并冲出会议室。摩根士丹利并无进行任何跟进查询,以确认该名接受其访谈的人士是客户X的代表,及他具有适当的权限及知识接受该访谈。

  其三,访谈问题模糊不清。根据摩根士丹利获提供的销售文件,天合透过其附属公司锦州惠发天合化学有限公司(锦州惠发天合)与其客户进行业务。由于天合首席执行官的家族所拥有的上市及非上市化工业务均称为“天合”,故证监会认为,摩根士丹利在访谈客户时纯粹提述“天合集团”及/或没有要求受访者确切识别是哪个天合成员公司与其所属组织进行交易的做法有不足之处。(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湘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