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未能及时履行信披义务,海陆重工实控人拟被罚60万

  中新经纬3月15日电 海陆重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元生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徐元生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图片来源:海陆重工公告,下同

  具体来看,《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16年7月6日,徐元生作为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李某就公司控制权转让事宜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对公司股份和控制权转让、相关资产重组等事项进行了约定。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期间,徐元生与李某就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又先后签订了3份补充协议。

  告知书指出,上述4份协议签署后,徐元生均未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披露有关公司控制权转让的重大事件,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告知书称,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准确、主动地告知上市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是 否存在拟发生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徐元生未能及时告知公司其签署的有关公司控制权转让的协议,导致公司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信披办法》的上述规定。

  告知书表示,根据徐元生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拟决定对徐元生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海陆重工则表示,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元生个人,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简历显示,徐元生:男,1954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张家港市制药厂厂长兼党委书记,江苏海陆锅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张家港海陆锅炉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海陆重工2021年年报显示,徐元生2021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94.25万元。

  中新经纬还注意到,在此之前,因涉信披违规,海陆重工实控人徐元生已在去年年底被证监会立案。

  二级市场方面,海陆重工股价较上一交易日涨5.91%,报收于5.38元。截至目前,其总市值为45.31亿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杨京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