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3月18日电 深交所网站18日披露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辉丰”)、仲汉根、裴柏平、韦广权、杨进华的监管函。
深交所表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仲汉根、裴柏平、韦广权、杨进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5号)查明的事实,*ST辉丰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2018年7月,*ST辉丰与相关方签订有关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49%股权的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了2.7亿元的交易价格。公司2018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关于股权交易价格的相关表述不准确。
深交所称,*ST辉丰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公司董事长仲汉根、时任总经理裴柏平、时任董事会秘书韦广权、时任财务负责人杨进华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ST辉丰近期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ST辉丰表示,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为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ST辉丰主要业务为生物农业、石化仓储供应链等。
业绩方面,*ST辉丰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17000万元-22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13000万元-17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预计为36000万元至40000万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陈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