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因未勤勉尽责被出具警示函

  中新经纬3月27日电 (罗琨)重庆证监局26日发布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上述决定书,经查,国信证券作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存在未勤勉尽责履行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监督职责的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七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国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述规定显示,发行人、承销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发行定价和配售过程中,不得有违反公平竞争、进行利益输送、直接或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其他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以及资信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重庆证监局称,国信证券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债券业务执业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国信证券应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重庆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Wind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国信证券承销债券规模合计为2599.80亿元,在92家券商中排名15。2026年以来,国信证券承销债券规模合计为482.62亿元,排名同样是第15名。

  近年来,监管机构持续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本月,联储证券因作为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华西证券因在承销和受托管理个别债券项目工作中存在对抵押物信息等重大事项尽职调查不到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不充分、相关工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被四川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罗琨:luokun@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责任编辑:常涛 李中元

【编辑:张澍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