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鼓励企业通过绿证交易减轻利息负担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30日电 “正研究以企业备案的贷款合同等材料为依据,向企业核发绿证,允许企业通过交易绿证来减轻利息分担压力。”30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在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 来源:国新办网站

  国新办3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媒体问:平价时代来到后新能源的发展不再需要补贴,但许多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仍然存在补贴拖欠问题,导致一些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如何彻底解决这部分补贴缺口?同时如何让绿色电力证书发挥更大作用?

  李创军提到,前不久,《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针对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补贴资金滞后、导致企业资金紧张等问题提出了纾困办法。

  总体来讲有几条措施:第一,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与可再生能源企业协商展期或续贷。目前部分可再生能源企业因为补贴拖欠导致资金相对紧张,但实际上这些补贴资金客观存在,而且是有政府信用担保的,所以要求金融机构在银企双方自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和现金流给予贷款的展期、续贷或者调整还款进度和还款期限,来保证企业现金流不断。

  第二,鼓励金融机构对已纳入补贴清单的项目发放补贴确权贷款。前一段时间财政部等几部门陆续组织开展补贴清单的审核,只要通过审核,纳入补贴清单的,就相当于对拖欠的补贴进行确权,对于确权了的企业,金融机构可以以补贴证明材料等作为增信手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确定贷款金额。

  第三,鼓励企业通过绿证交易的方式减轻企业利息负担,分担利息压力。国家能源局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以企业备案的贷款合同等材料为依据,向企业核发绿证,允许企业通过交易绿证来减轻利息分担压力,这对于企业也是有效减负手段。

  第四,做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应收尽收。目前在电价里有一个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前的征收率没有达到百分之百,我们希望能够在前端,在附加征收环节做到应收尽收,实现百分之百的附加征收,以此扩大补贴收入来源和补贴收入规模。

  第五,优化补贴资金管理。对自愿转为平价的项目企业优先发放补贴资金,同时鼓励对自愿转为平价的项目和企业继续加大信贷支持。

  李创军称,以上是几个主要解决补贴拖欠和补贴资金滞后的办法,后续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抓好各项政策落地,逐步缓解并最终解决补贴拖欠问题。(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