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定义13年后重新修订:甲状腺癌分级赔付 最快年内出台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日电(魏薇 实习生邵萌)时隔13年,重疾定义再度修订。3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银行行业开展征求意见工作。

  此次修订不乏亮点:病种数量从25种扩展到28种重度疾病及3种轻度疾病;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轻症疾病定义;此外,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甲状腺癌是否将被移出重疾范畴”有了答案。业内人士预计,该使用规范最快将于年内正式出台。

  引入分级体系 重疾定义扩展至31种

  征求意见稿显示,此次修订建立了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

  “轻症和重症的区分与医学技术上的发展有关。随着医学的发展,有些疾病的治疗费用比之前降低很多,并且治疗之后,不论手术还是其他治疗方法,效果都比较好。另外,从保险业的实践来看,近几年,很多保险公司在条款中都引入了轻症和重症的概念,但是标准并不统一,所以从行业发展的规范角度,引入分级体系是有现实意义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

  本次意见稿的另一大亮点是重疾定义的修订,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其中,3种新增的重度疾病类型包括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原25种重度疾病分别为严重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严重慢性肾脏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严重良性颅内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严重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

  另外,根据最新医学进展,还对部分疾病扩展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具体包括,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4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严重慢性肾脏病等疾病定义。

  甲状腺癌分级赔付

  近年来,甲状腺癌是否剔除出重疾范畴一直是业内讨论的重点。从此次修订来看,并没有剔除甲状腺癌,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按照2007年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甲状腺癌属于恶性肿瘤,出险即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

  “甲状腺癌有两个特点,第一是高发,第二是近年来随着技术的成熟,诊疗费用相对较低。”朱俊生介绍说。

  在各大保险公司披露的2019年理赔报告中,甲状腺癌在重疾险理赔案例中理赔数量居于前列,同方全国人寿理赔年报显示,重疾险中,恶性肿瘤是最高发重大疾病,占比82.7%,甲状腺癌是理赔数量第一的癌症。

  此外,由于重疾险投保额通常较高,甲状腺癌治疗费用相对较低,因此患者可以得到远超自己治疗费用的理赔款。朱俊生也谈到,由于甲状腺癌发生概率高,治疗费用低,可能会诱发一些道德风险。

  他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并没有完全剔除甲状腺癌,而是分级赔付,一方面也是考虑到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降低道德风险。

  按照修订内容,TNM分期(注:目前国际上最为通用的肿瘤分期系统)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不属于严重恶性肿瘤,不在“重度疾病”保障范围内。TNM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重新归类于“轻度疾病”下的“轻度恶性肿瘤”,在“轻度疾病”保障范围内。

  甲状腺癌的TNM分期采用目前现行的AJCC第八版定义标准,与我国卫健委2018年发布的《甲状腺癌诊疗规范(2018年版)》相同。

  保费是否会下降?

  对于此次修订,消费者更为关心的是,此次修订是否会影响重疾险产品的价格?

  根据修订内容,保险公司设计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时,轻度疾病的保险金额应不高于所包含的规范中的重度疾病保险金额的20%,这也就意味着轻度疾病的赔付金额下降。

  方正证券研报认为,当前甲状腺癌赔付占比癌症赔付超20%,其中TNM分期1期占比约70%。将该类病症从重疾划至轻症,赔付上限降至20%,则静态测算险企赔付可减少至少10%。险企也打开了降价空间。

  在产品价格方面,方正证券表示,大小险企政策或进一步分化。上市险企考虑当前疾病发生率提升趋势,预计不会大幅降价,中小险企市场占有率低,风格激进,采取低价策略获取市场由来已久。预计将充分运用甲状腺癌调整所带来的降价空间。但同时考虑到将修订的重疾发生率表,下调幅度或在10%以内。

  但在朱俊生看来,由于意见稿扩展了险种范围,增加了3种新的重度疾病,这方面因素会增加费率;而重度、轻度疾病的区分,则有利于降低费率。所以最终实际情况如何就要看最后呈现的条款是如何考虑这些因素的。

  旧重疾险合同是否会变化?

  此次规范修订落地后,是否会影响消费者之前购买的重疾险合同?

  对此,中新经纬记者咨询了某寿险公司一位保险代理人,该代理人表示,根据保险行业协会规定,自正式规范发布之日起签订的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将按照新的规范实施,此前已经承保的重疾保险合同,保险条款不变,依旧按原来的合同规定赔付,不会根据新的规定而调整。

  不过,过去一段时间,个别保险公司代理人在朋友圈中发布“重大疾病保险费率调整”的“炒停”信息,涉嫌误导消费者。

  方正证券也在研报指出,保险行业或迎老重疾险炒作停售。目前新规修订仍是征求意见稿,预计正式文件下半年出台,为险企带来一段炒停售时间。

  上述代理人认为,虽然重疾定义修改后投保的新旧用户差异无法避免,但总体来讲影响不大,不会影响客户获得保障的初衷。

  国君非银认为,此次重疾重新修订有助于通过改善赔付条件、优化评判疾病标准、修改条款表述等方面减少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纠纷矛盾,切实提升消费者的保障权益。海通证券也认为,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有助于给予投保人更全面的保障,增加重疾险吸引力,促进保障型产品发展。

  此外,中新经纬记者在征求意见稿的附则中发现,规定发布时间已写明2020年,这或许意味着本次重疾定义修订工作将在年内完成并开始施行。

  保险业协会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征求意见工作分两步走,一是先行对保险业内进行意见征求,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完善;二是在完成行业意见征求后,将联合相关机构,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接下来将根据业内外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规范修订版内容,做好规范修订版的最终评审、发布和实施相关工作,并建立和完善重疾定义规范的长效工作机制。(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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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