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郁:部分农商行下调存款利率并非预示进入新一轮降息周期

  中新经纬4月10日电 题:部分农商行下调存款利率并非预示进入新一轮降息周期

  作者 刘郁 广发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

  4月8日,河南、湖北等地的部分农商行下调存款利率,如何看待这种存款利率下调及其对债市的影响?

  2022年两次存款利率下调回顾

  央行在2022年一季度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到,2022年4月,人民银行指导利率自律机制建立了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自律机制成员银行参考以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为代表的债券市场利率和以1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代表的贷款市场利率,合理调整存款利率水平。

  第一次调整,2022年4月下旬,国有大行和大部分股份制银行均下调了其1年期以上期限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部分地方法人机构也相应下调。根据央行数据,2022年4月最后一周,全国金融机构新发生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2.37%,较前一周下降10个基点。

  第二次调整,2022年9月中旬,部分全国性银行下调存款利率,带动其他银行跟进调整。这是银行根据市场利率变化调整存款利率水平的主动行为,体现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9月,定期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2.30%,较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建立前的4月下降 0.14个百分点。

  我们注意到存在两种类型的存款利率下调。一是MLF(中期借贷便利)或LPR利率下调,带动国有大行下调存款利率,类似2022年9月的存款利率下调,是在8月MLF利率下调10bp(基点)、LPR跟随下调之后实施的(1年和5年LPR分别下调5bp、15bp)。二是大行下调存款利率之后,中小银行跟进调整,时点和幅度由银行自主决定。在2022年9月中旬部分全国性银行下调存款利率之后,2022年9月下旬、2022年11月、2023年1月、4月多家中小银行下调了存款利率。背后的原因在于存款利率市场化机制调整,对银行的指导是柔性的,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存款利率的实际调整幅度。

  在中小银行跟进大行下调存款利率的过程中,2023年春节前夕,部分中小银行还曾阶段上调存款利率以揽储。例如河南新蔡农商银行、河南罗山农商银行等,在1月上调部分期限存款利率,1年、2年和3年分别上调35bp、30bp、45bp,4月8日又下调了对应期限的存款利率,下调幅度持平于1月的上调幅度。这体现出,4月8日部分中小银行下调存款利率,其中有些银行是将一季度为揽储所上调的存款利率调回原来的水平。

  银行存款利率下调如何影响债市?

  对债市而言,第一类调整的影响相对更大。第二类调整主要是中小银行的后续跟进,对市场影响较小。从逻辑链条来看,我们关注到,第一类调整对银行而言,往往是资产端利率先下行,而负债端利率后下行。从2022年两次存款利率下调看,后续并没有直接引发债券利率下行。

  我们通过2022年两次存款利率下调前后的债市表现来分析。一是2022年4月下旬,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建立之后,存款利率首次下调。但存款利率下调的消息,并未直接引发当时的债券收益率下行,长端利率维持区间震荡模式。二是2022年8-9月,MLF利率下调带动债券和贷款利率下行,存款利率而后下调。存款利率下调,并未能阻止长端利率上行。2022年9月15日,部分全国性银行下调了存款利率。存款利率下调一周内,即16-22日期间,10年国债在2.65-2.68%窄幅波动。而9月23-30日期间,受资金利率收敛和地产政策迭出双重影响,10年国债收益率快速上行至2.76%。

  通过前文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两个结论:一是近期部分农商行下调存款利率,可能仍是在跟进2022年9月大行存款利率下调,并非进入新一轮降息周期。新一轮存款利率下调,往往是大行先调,而非中小行先调。二是存款利率下调是广谱利率下行中的一个环节,2022年两轮存款利率下调,并未带动后续债市利率下行。而且2022年9月的存款利率下调,是滞后于贷款和债券利率下行的。

  对于4月债市而言,部分农商行下调存款利率,引发降息预期短暂升温,可能是一个“小插曲”,未必成为影响债市的主要逻辑。4月债市,关键仍在于资金面和基本面。资金面上,月初7天利率即出现收敛,是一个值得警惕的信号,后续资金利率波动可能加大。基本面上,建议关注3月数据发布时点,确认经济反弹的幅度。总体而言,票息策略仍然占优,可以考虑在银行资本债上适当拉长久期。(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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