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4月10日电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捷成股份)4月10日盘后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子泉、郑羌、李丽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45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统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捷成股份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个别成本结转、收入确认、存货确认不及时。二是债务重组会计核算不恰当。三是个别影视剧权益转让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北京证监局指出,捷成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徐子泉、总经理郑羌、财务总监李丽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勤勉履职,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捷成股份、徐子泉、郑羌、李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捷成股份于2006年成立,于2011年2月22日在中国A股创业板上市,截至目前,公司下属控股公司26家,参股公司19家。(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