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强化对初创企业的投融资支持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5日电 据科技部官网15日消息,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强化对初创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利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等。

  通知要求,要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和市场化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工程化和成熟化。加强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共享。建立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工作机制,加强对科技成果的梳理、跟踪、挖掘与整理,建立高校科技成果项目库,定期发布科技成果目录和企业科技需求目录。

  通知提出,促进科技创业繁荣发展,建立完善的创业投资服务体系。强化对初创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利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等。打造全链条孵化载体。围绕“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业孵化链条,依托高校优势学科构建科技型创新创业生态。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培育高水平创新创业群体。

  通知表示,要落实大学科技园相关税收政策。健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对于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对给予科技人员的股权奖励,在取得时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科技人员获得分红或者转让股权时,按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知还指出,对于高校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者离岗创业在国家规定时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对于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允许大学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通知强调,要强化高校依托主体地位。提升国家大学科技园治理能力。加强动态管理与指导。实行分类指导与考核评价,形成“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地方政府支持。国家大学科技园所在区域地方政府要做好相关政策配套与落实,结合地方实际推动各具特色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与区域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