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谈网络直播带货:要把“人、货、场”都纳入监管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6日电 26日,国新办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20)》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要把网络直播的“人、货、场”,“台前幕后”各类主体,“线上线下”各项要素都要纳入监管范围。

  有记者提问,电商平台和微商网店假冒伪劣商品治理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近年来网络直播带货为电商、微商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过去一年,在电商、网络直播带货和电商、微商治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新举措,消费者在直播间和网店购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如何维权?

  甘霖表示,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侵权假冒呈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违法行为组织化、产销分工精细化等显著特点,侵权假冒治理难度不断加大,一方面需要完善法规制度,另一方面需要创新监管方式,比如以网管网,提升执法效能。

  甘霖表示,在网络侵权假冒治理方面,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2020网剑”行动是多部门一起开展的,主要是要集中治理网上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效果也是很明显的,查处案件将近2万件。当然,这方面的投诉举报也比较多。还有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这也是线上线下协同发力,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案件3.9万件。同时,我们也制定出台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再过几天,也就是从5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办法》特别针对直播带货网络交易活动中这些经营者作出专门规定,也明确了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经营者同时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义务。

  “一句话就是线上也是没有法外之地,线上线下都要遵守法律。通过这样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来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经营者,也要依法履行平台内经营者的义务。平台有平台的责任,经营者有经营者的义务,都要遵守法律。”甘霖表示,

  甘霖还提到,互联网的侵权假冒治理一直也是“双打”工作的重要内容,连续多年都列入了“双打”工作要点,作为重点部署推进落实。各地各部门也积极推进落实。“剑网”“蓝网”都取得了积极成效。因为受疫情影响,直播电商进入了全民直播时代,所以现在多部门也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下一步,包括像直播营销这些,要把网络直播的“人、货、场”,“台前幕后”各类主体,“线上线下”各项要素都要纳入监管范围。这需要我们继续加大努力、采取措施,大家会看到以后进一步加强执法的效果。(中新经纬APP)

【编辑:吴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