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七宗罪”!华夏银行南宁分行被罚285万

  中新经纬5月12日电 银保监会网站12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七宗罪”,华夏银行南宁分行被罚款285万元。

  银保监会网站截图

  据桂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存在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管理不到位信用卡资金被挪用于限控领域;违规以贷转存滚动办理存单质押贷款;贷款管理不到位形成不良;员工消费贷款违规挪用于限控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利用同业存款虚增一般性存款问题屡查屡犯。

  2022年5月5日,广西银保监局作出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责令改正,给予罚款285万元等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对陆海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白光华给予警告;对潘志坚给予警告;对谢思君给予警告。(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