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薪酬规范:避免过度激励、短期激励

  中新经纬5月13日电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13日消息,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简称《指引》),明确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当保障全面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的有效落实,不片面追求市场排名、规模类指标和短期业绩。

  指引显示,证券公司薪酬制度需满足四大原则和目标,贯彻稳健经营理念、确保合规底线要求、促进形成正向激励、提升公司长期价值。其中提到,确保薪酬约束机制与合规管理有效衔接,避免过度激励、短期激励引发合规风险

  具体来看,《指引》提到,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当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稳健薪酬方案,充分考虑市场周期波动影响和行业及公司业务发展趋势,适度平滑薪酬发放安排,同时做好薪酬激励的极值管控和节奏控制。

  同时,还应当综合考虑业务和岗位的风险属性和特征、社会责任及专业责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将职业操守、廉洁从业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服务客户水平等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并在考核中对重大合规风控事件实施一票否决,加强正向引导激励和反向惩戒约束作用。

  此外,制定薪酬制度时应当保障全面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的有效落实,不片面追求市场排名、规模类指标和短期业绩,制定防止因过度激励引发风险隐患或合规风险的具体规定,不得为员工提供对冲措施降低薪酬与风险的关联性。薪酬制度中应当明确不通过包干、人员挂靠等方式开展业务,不通过直接按比例分成等独立考核方式实施过度激励,不将从业人员的薪酬收入与其承做或承揽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

  另一方面,《指引》指出,证券公司应当将薪酬管理纳入公司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薪酬相关声誉风险管理;证券公司应当明确告知员工公司薪酬制度的主要原则、劳动纪律相关要求及薪酬保密有关规定等内容,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理念,知晓风险因素调整、不当行为等对薪酬的潜在影响。(中新经纬APP)

【编辑:杨京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