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泰坦股份收监管函:关联交易审议及信披违规

  中新经纬5月19日电 因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泰坦股份收监管函。

  19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指出,泰坦股份于2026 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公司2025年8月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认购芜湖岭澜科丹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岭澜科丹)的基金份额,岭澜科丹的其他合伙人包括泰坦股份的关联自然人潘晶。前述对外投资构成关联共同投资,交易金额占泰坦股份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69%。泰坦股份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6年4月24日才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指出,泰坦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 条、第6.3.6条、第6.3.17条的规定。

  据上述《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潘晶系泰坦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宥融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泰坦股份作为国内纺织机械制造企业,市场占有率稳居行业前列,产品远销意大利、韩国、土耳其、印度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

  业绩方面,2026年一季度,泰坦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82亿元,同比增加27.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1.10万元,同比增加8.07%。(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