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净亏9.51亿、持续经营能力存疑,深交所十问唐德影视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0日电 今日(20日),深交所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影视”)下发年报问询函,涉及10个问题,包括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是否存在应承担的诉讼赔偿以及说明是否存在偿债风险等。

  唐德影视 中新经纬 赵佳然摄

  年报显示,唐德影视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89.62%,2018年发生净亏损9.51亿元,且2016年-2018年连续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同时,实际控制人吴宏亮所持唐德影视公司股权的质押比例为99.99%。

  问询函要求唐德影视结合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主要负债的到期情况以及预计资金支出,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结合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审计意见强调,事项涉及2018年8月上海汐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汐麟”)对唐德影视的四起诉讼。年报显示,“2017年7月27日,公司与上海汐麟签订联合摄制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上海汐麟合计投资3亿元,在上海汐麟对上述电视剧项目的投资满12个月后,无论上述剧目是否获得发行许可证、有无发行或有无发行收益,本公司都向上海汐麟支付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按照年收益率8%(税前)计算。2017年7月31日,公司与上海汐麟对上述联合摄制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签署终止协议。2017年7月2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宏亮与上海汐麟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吴宏亮向上海汐麟借款3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利率8%。”

  问询函要求唐德影视说明,上述协议的具体交易背景、短时间内签署又取消的具体原因,并质疑,公司是否为实际控制人签署的借款协议提供担保,是否存在应承担的诉讼赔偿;上述协议是否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上海汐麟的诉讼事项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的跟踪报告内容是否准确。

  公开资料显示,唐德影视2019年4月29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与2019年2月27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司业绩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因为调减《巴清传》等项目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补充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全额冲回所致。

  问询函要求唐德影视说明产生差异的具体原因、收入确认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具体标准、递延所得税资产全额冲回的合理性,并要求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应收账款余额中,唐德影视对应收《巴清传》项目款5.99亿元计提坏账准备4.96亿元;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31亿元,其中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4.39亿元。

  问询函质疑,此前对《巴清传》的收入确认及本期坏账计提的依据是否合理,结合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说明本期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此外,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唐德影视货币资金余额为7674.26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38,017.89万元。

  问询函要求唐德影视结合公司经营现金流以及投融资安排,对公司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说明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深交所要求,唐德影视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