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鼓励外资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 这些领域或受益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7日电 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鼓励外资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重点打造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等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集群。

  《意见》提出,拓宽利用外资领域,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提高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落实汽车领域外资政策,鼓励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先行先试,鼓励自贸试验区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加快推动外资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在自贸试验区集聚。

  强化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上,《意见》称,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企业服务,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就业稳岗、降低要素成本、强化金融支持等各项惠企援企政策举措,确保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助企纾困政策。

  同时,鼓励各地出台招商工作激励措施,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等纳入考核激励,对招商部门、团队非公务员岗位允许实行更加灵活的激励措施,可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机制等。

  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上,《意见》称降低资金跨境使用成本,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试点业务,推动实施允许外资企业人民币资本金用于向境内关联企业发放委托贷款等措施。对急需紧缺的创新创业人才、高级技能人才等专业人才来苏工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申请人情况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等。

  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上,《意见》提到,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规政策;保持外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和政府采购;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应用保护;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此外,在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效益上,《意见》称,支持外资企业研发创新,引导外资企业加强自主研发,加快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鼓励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联合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合作。

  鼓励外资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鼓励各地结合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本地产业地标,聚焦“强核、补链、延链”,进一步梳理产业链图谱和关键环节清单,强化产业链招商和要素集聚,重点打造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等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集群。

  同时,支持外资企业利用现有技术和生产能力,开拓国内市场,创建自主品牌,形成出口和内贸并重的多元发展能力。鼓励外资企业扩大先进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提升技术含量和装备水平。(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