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ST中珠第一大股东被上交所谴责,长期隐瞒股权代持

  

  中新经纬5月30日电 长期隐瞒股权代持情况,ST中珠第一大股东朗地科技等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上交所网站30日公布的监管措施信息显示,经查明,2020年10月28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中珠)披露公告称,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朗地科技)通过司法拍卖竞得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6.42%的公司股份。2020年12月1日,法院作出上述司法拍卖股份过户的裁定书,朗地科技于2020年12月4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朗地科技股东为黄新浩及黄超,分别持股51%、49%。

  2022年8月6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朗地科技再次通过司法拍卖竞得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12.66%的公司股份。2023年1月17日,公司披露公告称,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朗地科技合计持有公司19.08%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23年1月19日,朗地科技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首次披露朗地科技存在股权代持情况,其股东黄新浩、黄超为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商控股)代持朗地科技股份,朗地科技实际控股股东为深商控股。

  2023年2月9日,公司披露问询函回复公告显示,黄新浩、黄超于2019年12月30日与深商控股签署《代持协议》,并于2023年1月30日解除股权代持,朗地科技已完成股权代持还原的工商变更手续,变更后深商控股持有朗地科技的全部股权。

  上交所指出,在2020年12月4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朗地科技披露其股东为黄新浩及黄超,但未如实披露前述股权代持关系,未披露朗地科技实际控股股东为深商控股等情况,信息披露不准确,直至2023年1月19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才首次披露股权代持和实际股东情况。

  上交所表示,朗地科技持续增持公司股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期故意隐瞒股权代持情况,导致其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东信息披露不准确,首次权益变动报告造成的误导影响长达2年有余,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深商控股为朗地科技收购提供资金,是本次收购的实际收购主体,策划安排并实施股权代持,黄新浩、黄超作为股权代持方,知悉参与股权代持安排,对相关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朗地科技及其相关股东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第3.4.1条、第3.4.2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新浩及黄超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天眼查APP显示,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系黄新浩,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和系统集成的开发;网上旅游信息咨询服务、订房服务、餐饮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除外);会务服务(主办承办除外);科技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票务咨询;旅游产品开发(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航空机票、火车票销售代理;旅游用品及工艺品批发零售、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餐饮信息服务;货运信息咨询;充电桩的销售;汽车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提供机动车代驾服务;代办机动车登记业务;交通运输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的租赁(不含金融租赁);汽车零配件的批发、零售;电动汽车、汽车充电模块的销售;车辆工程的技术开发;汽车修理与维护;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

  据ST中珠2023年一季报,截至期末,朗地科技持有ST中珠380172862股股票,持股比例19.08%,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目前均处于质押状态。(中新经纬APP)

【编辑:郭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