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五洲交通及时任董事长周异助等遭双重警示

  中新经纬6月12日电 2025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五洲交通及时任董事长周异助等3人被警示、监管警示。

  五洲交通6月12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2026年4月3日,五洲交通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公司2025年一季报、2025年半年报、2025年三季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科目进行追溯调整。

  广西证监局指出,五洲交通在2025年一季报、2025年半年报、2025年三季报中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五洲交通时任董事长周异助、现任总经理许国平、现任财务负责人玉莉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226号)第四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五洲交通、周异助、许国平、玉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6月12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指出,五洲交通2025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董事长周异助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许国平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时任总会计师玉莉作为财务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五洲交通及时任董事长周异助、时任总经理许国平、时任总会计师玉莉予以监管警示。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五洲交通成立于1992年12月,2000年12月在上交所A股上市,是广西唯一一家经营收费公路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投资经营高速公路总里程506公里,包括坛洛至百色、岑溪至罗定、岑溪至兴业、岑溪至梧州、全州至兴安等高速公路。

  二级市场上,五洲交通12日收涨1.07%报3.78元/股。(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