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6月12日电 2023年年报、2024年年报、2025年一季报、2025年半年报、2025年三季报中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中恒集团及董事长杨金海等2人被警示。
6月12日盘后,中恒集团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广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2026年3月20日,中恒集团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3年年报、2024年年报、2025年一季报、2025年半年报、2025年三季报的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
广西证监局指出,中恒集团在2023年年报、2024年年报、2025年一季报、2025年半年报、2025年三季报中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中恒集团现任董事长杨金海、时任财务负责人戈辉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226号)第四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中恒集团、杨金海、戈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中恒集团成立于1993年,2000年在上交所上市,是广西首家“世界500强”企业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医药上市平台,并表企业约41家、员工约3000人。
二级市场上,中恒集团12日收涨2.37%报2.16元/股。(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