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征意见 新一轮医保谈判或9月启动

  中新经纬6月13日电 国家医保局网站13日发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显示,2022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2022年5-6月)、申报(2022年7-8月)、专家评审(2022年8月)、谈判(2022年9-10月)、公布结果(2022年11月)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到,综合考虑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调整2022年药品目录范围。

  其中包括,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外药品,可以申报参加2022 年药品目录调整。如:纳入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2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2022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

  还包括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纳入调整范围;完善药品目录凡例,规范药品名称剂型,适当调整药品甲乙类别、目录分类结构、备注等内容。独家药品的认定以2022年6月30日为准。拟纳入药品目录的非独家药品,采用竞价等方式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9日(星期日)17:00前。(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