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接单被罚1.1万 滴滴公司拒绝报销遭起诉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14日电 据北京市海淀法院网消息,滴滴司机齐先生称,其通过滴滴出行(快车)软件接单被罚11000元,在向滴滴运营方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报销罚款时被告知,车辆型号与注册车辆不符不能报销,齐先生遂将小桔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运营过程中的罚款11000元及办理取车所耗工时100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海淀法院网显示,原告齐先生诉称,其于2015年通过手机注册滴滴快车,注册时为京牌,车辆型号为长城C30,但在注册提交资料时车辆类型中只有长城C50选项,于是就选择了长城C50,同时提交了车辆行驶本照片、驾驶证照片和人车合影照片,后通过了审核并开始从事滴滴运营工作。2018年3月2日,齐先生驾驶该车通过滴滴出行(快车)软件接单,在行驶至北京站乘客下车时车辆被北京交通执法总队工作人员扣留。齐先生通过拨打滴滴客服电话咨询扣车的后续处理事宜,并在客服人员指导下办理相关处罚事宜,于3月5日被处罚11000元。

  3月10日,齐先生按照小桔公司短信提示到朝阳区南四环东路办理罚款报销事宜,结果小桔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告知齐先生车辆型号与注册车辆不符并拒绝报销罚款。后齐先生多次致电客服反映情况要求报销罚款,均被拒绝。

  据海淀法院网,原告齐先生称,其在注册车辆时,已将行驶证、驾驶证和人车合影照片一并上传至滴滴出行(快车)软件且通过审核,自车辆被扣时没有更换过车辆。为什么在初期审核时小桔公司会通过审核?让自己在车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从事滴滴(快车)工作?为什么在报销罚款时才告诉自己因车辆型号不符无法报销罚款?齐先生认为,小桔公司在车辆审核过程中故意放宽审核条件,以便得到更多的北京牌照车辆占有北京出租市场,为其公司创造更多价值,但这类车辆发生车辆被扣、交通事故等问题后就直接将责任全部推给车主由其自行承担,感觉不公平。故诉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此前,滴滴司机因被罚而起诉滴滴索赔的事件已有多例。

  2015年9月,王先生在使用“滴滴打车”软件从事出租车运营过程中被交通执法总队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为此王先生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处罚罚金1万元,并退还在使用软件过程中交纳的管理费用。

  2015年11月,滴滴快车司机杨先生在大兴经营快车生意时,被大兴城管执法局认定为非法经营,罚款3000元。杨先生认为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欺诈行为诱骗其加盟该公司,收取管理费却无法保证其属于合法经营,并遭受行政罚款,损害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小桔公司赔偿其所受的行政罚款3000元,并由小桔公司指定对杨先生经营行为进行管理的北京京北路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就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2016年8月,司机李师傅起诉小桔公司,要求滴滴平台支付车辆被查扣的罚款11000元及误工费600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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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