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多期财报信披不准确,原尚股份收警示函

  中新经纬6月16日电 16日,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原尚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原尚股份公告

  具体来看,广东证监局表示,原尚股份2025年半年度和三季度将部分应以净额法核算的收入按总额法核算,导致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多记收入0.2亿元、0.91亿元,多记营业成本0.2亿元、0.91亿元,对利润总额没有影响。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四条、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导致公司2025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广东证监局提到,余军作为原尚股份董事长、总经理,黄秋娜作为财务负责人,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原尚股份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时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

  根据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原尚股份及余军、黄秋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天眼查APP显示,原尚股份2017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主营业务为综合物流服务及租赁、商品销售、物流设备销售、保险代理等。

  2026年一季度,原尚股份实现营收8357.2万元,同比下降4.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0.1万元,上年同期为-1409.6万元。

  6月16日,原尚股份收涨7.78%报38.78元/股,总市值41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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