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加强体育俱乐部收费监管,严格预付费管理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1日消息,近日,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加强社会体育俱乐部收费监管,严格预付费管理。

  《意见》提出,鼓励支持社会体育俱乐部依托经营性体育场所、体校、学校、公共体育场馆等,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体育项目培训。各级体育部门应当出台具体举措,促进接受补贴的大型体育场馆以及其他各类公共体育设施优先优惠向社会体育俱乐部开放。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建立孵化基地等方式,降低社会体育俱乐部运营成本。鼓励社会体育俱乐部人才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等培训以及对外交流,不断提高俱乐部人才规划管理、团队建设、赛事活动组织等能力。

  各级体育部门和单项体育协会要研究建立依托社会体育俱乐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重点支持名录、利益补偿等制度,形成覆盖后备人才发现、培养到输送全过程的培养支持机制。

  规范培训行为方面,《意见》强调,规范招生行为。社会体育俱乐部应实事求是地制订发布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不得以欺骗、威胁等手段强迫培训对象接受培训

  此外,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社会体育俱乐部收费监管,严格预付费管理。社会体育俱乐部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应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监督管理方面,《意见》明确,地方各级体育部门应当会同当地政府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跨地区跨行业信用惩戒联动机制,根据社会体育俱乐部违法失信程度的不同,依法采取列入黑名单、降低信用评价等级等惩戒措施。

  此外,要依法依规处罚。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对社会体育俱乐部开展抽查,体育总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及时督促社会体育俱乐部整改,按照管理职责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并将作出的涉企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进行归集公示。(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