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证监会拟对康得新顶格处罚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5日电 据证监会官方微信消息,在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依法对5宗中介机构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拟对康得新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发布《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等。

中国证监会 中新经纬张义华 摄

  依法行政处罚5宗中介机构违法案件

  5日,证监会对5宗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新时代证券、银信评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广信评估、中企华评估均被责令改正,并分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没款。

  证监会强调,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投资经营活动的重要参与主体,其提供的保荐、审计、法律、评估、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对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具有重要意义。各类中介机构勤勉尽职的核查工作能有效降低财务欺诈行为的发生几率,有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证监会将持续以强有力的监管执法,督促各类中介机构恪守资本市场“看门人”初心,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坚持诚信经营,切实履行法定义务,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秩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拟对康得新及主要责任人顶格处罚

  今年1月,康得新因无力按期兑付15亿短期融资券本息,业绩真实性存疑,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质疑,证监会迅速对康得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通过上述方式,康得新共虚增利润总额达119亿元。此外,康得新还涉嫌未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和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以及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违法行为。上述行为导致康得新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证监会表示,康得新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已经向涉案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对康得新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下一步,证监会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重申,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必须讲真话,做真账,及时讲话,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净化市场生态,努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保驾护航。

  批准开展20号胶、尿素、精米期货合约交易

  证监会近日批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分别开展20号胶、尿素、粳米期货交易,其中20号胶期货确定为境内特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20号胶期货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尿素期货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19年8月9日,粳米期货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

  证监会介绍,20号胶是轮胎产业的重要基础原料,尿素是产销量最大的化肥品种,粳米是我国三大米种之一。开展上述品种期货交易,能够为相关产业提供公开、连续、透明的价格信号和高效的风险管理工具,有助于促进相关主体稳定经营和相关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其中,20号胶作为我国与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家双边贸易的基础性产品,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期货交易,将加深我国与相关国家的贸易联系,促进期货市场对外开放。证监会将督促相关期货交易所继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号胶、尿素和粳米期货的平稳推出和稳健运行。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股权监管,规范证券公司股东行为,提升监管效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并重启内资证券公司设立审批。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提出了“分类管理、资质优良、权责明确、结构清晰、变更有序、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明确了以下三方面基本制度安排:一是推动证券公司分类管理,支持差异化发展。根据证券公司从事业务的复杂程度,区分从事常规传统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和从事的业务具有显著杠杆性质且多项业务之间存在交叉风险的证券公司,分别规定股东条件,要求前者的股东满足基本法定条件,后者的主要股东和控股股东具备较高的管控水平及风险补偿能力。

  二是强化穿透核查,厘清股东背景及资金来源。穿透核查股权结构、资金来源,禁止以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穿透核查股东关联关系,防止规避监管;维持股权的稳定性。要求股东在股权锁定期内不得质押所持股权,锁定期满后质押股权比例不得超过50%;实际控制人一并遵循锁定期要求。

  三是内外结合,实现全程监管。强化内部管理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证券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股权管理事务办事机构,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强化内部追责,完善外部追责。要求公司章程约定限制违规股东行使表决权等权利,约定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对擅自变更股权、虚假出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处理措施;对公司治理失信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与分类监管挂钩。

  证监会指出,证券公司对外资开放,必然涉及对内资开放,重启内资证券公司设立审批,有利于引进优质内资股东,推动证券行业充分竞争,引导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打造高质量投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有利于为资本市场引入新的投资资金和新的交易组织者,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有利于资本市场长期建设。(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