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发展控股:王振华已辞任公司执行董事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9日电 新城发展控股9日早间公告称,王振华因未能履行董事职责,已辞任执行董事,自2019年7月8日起,曲德君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兼副董事长。此外,新城悦服务也公告称,王振华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王晓松获任命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新城发展控股公告中还附上曲德君简历:55岁,于1986年7月取得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11月取得东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学硕士学位。2012年12月至2015年11月担任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2016年9月担任非执行董事。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担任彼为万达互联网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总裁。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担任彼为万达宝贝王集团董事长。

  此外,7月8日,上海市政协召开十三届二十九次主席会议。按照市政协委员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会议决定,撤销王振华第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资格

  7月3日晚,新城控股公告,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公司董事兼总裁王晓松被选举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日,新城控股公告同步披露了新城控股目前运营、债务情况以及投融资状况。公告称,本次事项为公司原董事长王振华先生的个人事件,目前整体管理团队和人员结构稳定,经营情况正常。

  新城控股2019年5月经营简报数据显示,1-5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928.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17%;累计销售面积约796.16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47.75%,在近期新增了约117.4亿元的土地货值。

  7月8日,港股新城发展控股收涨4.32%;新城控股股价则一字跌停,收于31.12元/股。(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