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石油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近期将出台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9日电 商务部9日召开网上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介绍,今年以来,我们会同多部门起草了《关于促进石油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程序,将于近期出台。

  有记者问:我们注意到商务部最近废止了原油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请问这是出于什么考虑?下一步将如何做好原油和成品油市场管理?

  高峰表示,刚刚废止的原油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是商务部于2006年制定出台的,对于规范石油成品油国内流通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高峰指出,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明确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到地市级人民政府。

  高峰称,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商务部于12月印发了《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做好审批取消和下放的政策衔接,明确地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明确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取消后,企业从事经营活动仍须符合安全、环保、消防、质量、税务、交通、气象、计量等方面法律法规要求,并指出将适时废止原油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高峰还介绍,今年以来,为加快完善新的石油流通管理体制,我们会同多部门起草了《关于促进石油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程序,将于近期出台。我们将加大对各地的指导力度,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促进石油流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民生、扩大消费。(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湘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