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宝马正式签署合资经营合同 双方各持股50%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0日电 (吴起龙)7月10日,长城汽车发布公告称,中国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宝马”)正式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

  长城汽车公告截图

  根据合同规定,长城宝马建立合资公司,双方各持股50%。新公司命名为“光束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7亿人民币,双方各出资8.5亿人名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投资总额51亿元人民币。

  合同还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董事长由长城委派,副董事长由宝马委派,董事任期四年。根据规划,工厂标准年产能达16万辆。

  双方表示,此次合作,无论对宝马的新能源汽车全球战略,还是对长城的国际化战略都是强有力的补充。未来,通过双方在品牌建设、管理体系、生产制造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合作,将加快双方的全球化进程和新能源发展步伐。(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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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湘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