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7月10日电 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创世纪及董事长夏军等2人被警示。
创世纪7月10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夏军、伍永兵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8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创世纪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行为:
2025年12月,创世纪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世纪”)因专利侵权被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连带赔偿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精雕”)经济损失3.79亿元和合理开支200万元,合计3.82亿元。
二审判决生效以后,深圳创世纪未按期履行判决规定的赔偿义务。北京精雕于2026年1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冻结深圳创世纪的银行账户。截至3月16日,深圳创世纪累计被冻结金额7511.16万元;于3月17日开始陆续被划扣银行资金,截至2026年3月27日累计被划扣7600.79万元。创世纪未及时披露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资金被强制划扣情况,且未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重大诉讼的执行情况,迟至2026年5月14日才披露临时公告。
广东证监局指出,创世纪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5〕3号)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夏军作为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伍永兵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创世纪及夏军、伍永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创世纪主营业务是数控机床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钻铣加工中心系列、立式加工中心系列、卧式加工中心系列、龙门加工中心系列、五轴联动加工中心系列。
二级市场上,创世纪10日收跌1.48%报13.31元/股。(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