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外籍培训人员要公示经历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5日电 15日,在教育部联合中央网信办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培训人员要提供教师资格证明,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

  《意见》要求实施备案审查制度,重点是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进行备案。其中,学科类培训内容引进国外课程的要根据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培训人员要提供教师资格证明。外籍人员要提供学习和工作经历、教学资质或教学能力说明

  《意见》规定,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

  师资方面,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外籍培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要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

  经营方面,要求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在培训平台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严禁超出服务能力收取预付资金,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训业务,不得用于其他投资。

  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意见》明确,要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积极开展自查,主动配合排查工作。(中新经纬APP)

【编辑:吴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