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方涉嫌“萝卜章”,英大信托被投资机构要求返还1.8亿元

  融资方涉嫌“萝卜章”,英大信托被投资机构要求返还1.8亿元

  7月23日,国网英大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英大信托收到的仲裁通知公告。这份公告称,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答辩通知》,英大信托因与北京京奥卓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京奥卓元资产管理”)就“英大信托联赢LY004号-塑力集团应收账款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塑力信托计划”)产生争议,涉案金额为1.8亿元,北京京奥卓元资产管理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

  英大信托相关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称,“本事项已经进入仲裁程序,我们会按照有关要求披露相关情况,请关注公告”。

  早在2016年10月13日,英大信托与北京京奥卓元资产管理签订《塑力信托计划信托合同》,英大信托发起设立“塑力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有效期两年,北京京奥卓元资产管理投资1.8亿元,信托资金投向天津塑力线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塑力集团”)。英大信托与天津塑力集团约定,天津塑力集团将其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享有的2.38亿元应收账款的收益权转让给英大信托。

  2017年6月,天津塑力集团未按时支付回购溢价款601万元,英大信托认为天津塑力集团构成违约,宣布债务提前到期。英大信托要求天津塑力集团于2017年7月14日前支付《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项下回购价款本金、回购溢价款、违约金和其他应付款项,同时要求各方担保人就天津塑力集团所有应付款项承担担保责任。天津塑力集团此后虽支付给英大信托608万元,但未支付其他合同项下应付款项。

  英大信托据此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问题是,在执行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述2.38亿元应收账款过程中,该公司称对天津塑力集团并不负有2.38亿元应收账款债务;英大信托公司出具的应收账款确认手续上所盖公章,与该公司公章不符。

  截至发稿日期,英大信托相关人士未对上述“萝卜章”事件进行回应。

【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