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披露关联关系,中潜股份多名责任人收警示函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7日电 中潜股份2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存在未披露关联关系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张顺等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截图来源:中潜股份公告

  警示函称,经查,中潜股份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一是未披露关联关系。截至2020年7月10日,张顺、杨学君为中潜股份实际控制人。经查,中天装备、惠州雅妍均为张顺实际控制的企业,为中潜股份的关联方。公司未披露与这些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二是关联方资金往来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经查,中天装备、惠州雅妍等公司关联方与中潜股份及其子公司连续发生多笔大额资金往来,其中2019年中潜股份及其子公司直接向上述关联方划转资金累计8975.71万元,上述关联方直接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划转资金累计7335.4万元。上述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对上述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中潜股份董事长张顺、总经理仰智慧、时任董事会秘书明小燕、卓泽鹏、张继红,时任财务总监郭建兵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张顺、仰智慧、明小燕、卓泽鹏、张继红、郭建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潜股份表示,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和全体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认真反思,将会不断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7月24日,同样因为上述违规事项,中潜股份还收到了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中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中潜股份成立于2003年4月,2016年8月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主营海洋潜水装备、潜水培训、潜水旅游等业务。

  二级市场方面,中潜股份27日收跌4.17%,报84.66元/股,近10个交易日跌超26%,现市值173亿元人民币。(中新经纬APP)

【编辑:万可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