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接种长生狂犬疫苗续种补种不得收取费用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8日电 8日,国家卫健委公布《关于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续种补种有关费用问题的通知》,卫健委指出,各接种单位在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跟踪观察工作中,不得向接种者收取费用,有关费用由接种单位垫付。

  来源:国家卫健委网站

  7日,国家卫健委连续发布《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解读》《关于印发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部署做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关于开展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咨询服务和疫苗补种等相关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答问》等5文,对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问题作出回应。

  国家卫健委发布《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解读稿》称,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接种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药监局制定了《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

  根据解读稿,狂犬病疫苗是有效阻断狂犬病发生的重要手段。续种补种工作明确按照尊重科学、知情公开和自愿免费原则,根据《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为接种过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的受种者实施免费续种或补种。对尚未完成接种程序者,接种单位免费续种其他公司合格疫苗。对已完成接种程序者,根据狂犬病发病特点,经专家综合评估,建议不需要补种。如受种者有补种意愿,接种单位在告知防控知识、疫苗的保护作用、接种后注意事项等内容后,可免费补种。(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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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熊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