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推进分类监管:按关注度将上市公司分为4类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1日电 深交所微信号11日发文称,目前,深交所结合日常监管经验,按监管关注度将上市公司分为正常、关注、重点关注、重点监管四类。在年度评级基础上,引入每月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到风险早发现、早跟踪、早处置、早化解。

  深交所公布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共发出关注函、定期报告问询函等各类函件2090余份;共计实施纪律处分61单,其中公开谴责14单,重点查处了15起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严重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违规案件,对*ST升达、ST东海洋、ST中南等6家公司及29人次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公开谴责;上半年已有近98亿元违规占用资金被追回、近17亿元违规担保被解除。

  该文章称,目前,深交所已建立了一套基于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等维度,以行业横向对比和历史纵向对比为基本方法,以精准识别风险为主要目标的分类监管评价体系,具体涵盖40余项财务和非财务风险指标。结合日常监管经验,按监管关注度将上市公司分为正常、关注、重点关注、重点监管四类。在年度评级基础上,引入每月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到风险早发现、早跟踪、早处置、早化解。

  文章还表示,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思路,深交所聚焦分类监管,一方面,积极支持持续规范经营的公司做优做强,在定期报告审核等日常监管工作中,对优质公司适当实施豁免审核;深入推进分类监管评价、信息披露考核结果的监管应用;持续深化分行业监管,发挥细分行业龙头的聚集、示范、带动效应。

  此外,深交所指出,将持之以恒深化分类监管,如统一各板块分类监管指标体系,并以监管实践优化调整评级指标等;有效运用分类监管理念和评价结果,对乱象频出的问题公司和风险公司严格监管、持续监管,探索对优质上市公司在借助资本市场发展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