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重庆公安介入楼市整治 重点打击炒卖房号等九类行为

中新经纬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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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4日电 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网站14日消息,近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和重庆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提出,重点整治和打击编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炒卖房号”非法牟利等9类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要严厉查处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国土房管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房地产领域职业化、团伙化、恶意化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震慑犯罪分子。重点整治和打击以下9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编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通过网站、新媒体等途径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二)“炒卖房号”非法牟利。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通过“炒卖房号”、违法收取购房人“指标费”、“茶水费”等房价款以外其他费用,非法牟利的行为。

  (三)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通过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房等行为。

  (四)伪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通过伪造、变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

  (五)挪用、侵占房地产交易资金。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人员非法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

  (六)“一房多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同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多人或将已抵押、查封的房屋销售给他人的行为。

  (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八)威胁人身安全。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破坏房地产行业管理秩序等行为。

  (九)房地产领域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其他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案不查、轻查轻处,甚至袒护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出现房地产市场重大矛盾或社会稳定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重庆市各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公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依据通知明确整治打击的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在7至12月集中开展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工作,深入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通知还提出,要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予以重点检查,约谈违法违规企业,加强督促整改,严格依法查处。

  “这次专项整治跟以往最大的区别,就是公安的介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对华龙网表示,以往的整顿一般是与工商、物价局等部门联合,这是国土房管部门首次与公安部门联手,治安总队、经侦总队、网安总队、刑警总队这几支力量都将参与。

  “这意味着楼市专项整顿的行政处罚手段在向司法处罚手段加强,比如收茶水费,以前可能只是约谈,未来将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来处置。这也是对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精神的落实。”该负责人表示。(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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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