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公布11张罚单,上海银行、中泰信托等领罚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1日电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上海银保监局21日公布了11张罚单,分别对金融机构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共计罚款670万元。其中,上海银行两家分行合计被罚350万元。

  截图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行政处罚信息具体如下: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存在两项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4月,违规滚动签发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虚增资产负债规模;2015年3月至2018年3月,掩盖某不良贷款,贷款分类不准确。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00万元。

  2、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3、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2月至2018年7月,对某业务合同未能做到全过程、动态化尽职管理。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存在五项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7月至2019年3月末,办理某黄金租赁业务时,授信管理严重不审慎;2017年7月至12月,未将某授信企业纳入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2017年6月至2019年3月末,部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严重不审慎;2018年2月,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某流动资金贷款;2018年3月,违规发放某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250万元。

  5、德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在办理某贷款业务时,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2017年末至2018年9月,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支行,2017年12月,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资金使用情况,应发现而未发现。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支行,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资金使用情况,应发现而未发现。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未在营业场所公示《金融许可证》。被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10、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16年4月至2018年6月,违规向某地方政府提供融资。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11、崔宏伟,2016年4月至2018年6月,招银租赁违规向某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崔宏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上海银保监局对其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