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尽快启动扩大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范围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1日电 国家医保局网站11日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633号建议的答复》透露,将尽快启动扩大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实施范围工作,让改革惠及更多群众。

  国家医保局表示,2018年,国家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试点方案。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思路,组织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组成采购联盟,推动回归“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本意,选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用量,在确保质量和供应的前提下,真正落实带量采购,降低虚高药价。31个试点品种有25个中选,药品中选价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2%。目前,试点运行平稳,运行效果好于预期,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显著降低,推动实现仿制药替代。

  根据答复文件,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以“适度竞价、多家中标”为主要思路的扩大试点实施范围方案,并召开医药企业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企业普遍赞同方案总体思路,认为方案从大局出发兼顾了各方利益,坚持公平开放原则,在价格已经基本回归合理水平的情况下,弱化竞价,突出保障长期稳定供应的目标,符合产业发展要求。

  国家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扎实做好试点组织实施。加强试点情况监测和指导,做好试点地区中选药品的质量和供应保障,促进中选药品优先使用,让患者充分享受改革的红利;二是尽快启动扩大试点实施范围工作,让改革惠及更多群众;三是根据试点评估结果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优化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